申請許可證應當具備法人資格及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凈資產
具有與開展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相適應的凈資產,其所占總資產比例不低于 15%。
(二)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
申請一級許可證的,分別擁有 5 年以上與所申請許可證類別相適應的電力設施安裝、維修或試驗管理工作經歷,其中申請一級許可證的,應具有電力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三)專業技術及技能人員
申請一級許可證的,電力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不少于 50 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的分別不少于 30 人;電力相關專業技能人員分別不少于60 人、其中高壓電工分別不少于 30 人;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各類人員均不得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技術負責人可由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任,安全負責人應專人專崗。
業績要求:申請一級至三級承裝類許可證的,最近 3 年內應分別具有從事 330(220)千伏、110(66)千伏、35 千伏以下 10 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配)電及線路設施的安裝活動業績,且質量合格;在此期間從事電力設施安裝業務的最高年度工程結算收入分別不少于 2 億元、1 億元和 3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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